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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推荐全省农机化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3 浏览次数:131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推荐全省

农机化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闽农厅办[2016]14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管理局(站),各有关单位:

  我省农机化技术专家库自2011年建立以来,有效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为推进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物联网等创新技术广泛应用以及农机农艺融合的持续提高,现有的专家库专业结构已难以满足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为此,决定补充全省农机化技术专家库成员,并进一步优化专家专业结构。

  一、推荐范围

  长期从事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种植业、畜牧业、土肥、植保、食用菌、物联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农业、农机化政策;

  (二)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作风扎实、严谨、公道、正派,能提供科学、公平、公正的意见,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与团队合作意识;

  (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基层工作20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的中级技术人员,且现为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四)能够履行项目论证、评审、验收、政策调研制定、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推荐程序

  采取专家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名额不限。由专家本人或推荐单位填写《福建省农机化技术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专家推荐表和职称证明各一式2份及专家推荐表电子文本于310日前寄送我厅农机化管理处。

  我厅将对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布。

  四、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与制定;

  (二)参与农机化项目的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

  (三)参与研究解决农机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

  (四)承担农业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2011年已进入我省农机化技术专家库的人员无须再次申报推荐;

  (二)公务员(含参公)不能参加申报推荐;

  (三)专家库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

  联系人:索滏群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大楼3层农机化管理处科教科

  电 话:0591—87516974

  传真:0591—87602170

  Emailnjhkjkfjagri.gov.cn

附件:福建省农机化技术专家推荐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222


福建省农机化技术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