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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选派2016年度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2 浏览次数:94

各单位:

接福建省委组织部通知,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强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更好地为建设新福建提供人力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将我校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形式

选派学术学科带头人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研修,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时间为6个月。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

(二)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国有企业员工(省管领导干部不作为选派对象)

(三)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科研能力

(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五)外语达到国家公派人员水平,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需参加6月份由国家外专局组织的BFT高级考试(若外语水平达到“托福”80分、“雅思”6.5分、WSKBFT高级考试合格标准以上,在有效期内可以免考),有关成绩凭证需报送到省委组织部干教处。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繁重的学习任务。近五年内在国(境)外研修、交流、学习等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者、已参加过省委组织部选派或已申请到本年度其他基金资助出国()的人员,不作为选派对象。

三、实施派遣。选派人选自确定之日起,利用各类渠道自行联系国(境)外相应专业大学或科研机构(个人自行联系有困难的,可由省委组织部协助联系),在1年内必须出国研修(延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名额作废。

三、经费安排

(一)选派人员办理赴外手续期间的差旅费及签证相关费用、国际往返交通费等,由所在单位支付。

(二)访问学者在国(境)外研修期间的生活费按省财政标准由富闽基金会资助。

四、学习期间待遇

访问学者在国(境)外研修期间的现有职务、职称予以保留,其工资、福利、奖金和其他待遇保持不变。

请广大机关、院(部)教师积极报名,并请符合条件人员将附件1“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开题报告(推荐人选根据研修方向撰写,无固定格式,不少于3000字)纸质及电子版,和部门盖章的附件2“推荐总表”(纸质电子版)于201643日前交至人事处高璐,联系电话:22863084邮箱:jfz@fjut.edu.cn

  

附件1: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报名表.docx

附件2: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选派2016年度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候选人名单.xls

附件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选派2016年度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