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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补)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4 浏览次数:118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6〕教31

 

 

 

 

各学院:

鉴于2016届毕业班学生上学期外出实习较多,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进行2016届毕业生图像补采集和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工作,请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按班级、学号顺序安排学生进场拍摄,以免照片丢失或错位等影响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校区

学院

具体时间

拍摄日期及地点

铜盘校区

软件学院

8:3015:00

410

软件园

鳝溪校区

国脉信息学院

8:3015:00

410

鳝溪

旗山校区

南区

机械学院

8:3010:00

49

E2-109

材料学院

10:0011:00

2016届校本部学生补拍

11:0011:30

人文学院(外语专业除外)

13:1014:10

交通学院

14:1015:00

设计学院

15:0015:50

校区

学院

具体时间

拍摄日期及地点

旗山校区

北区

生态和环境学院

8:3010:10

49

制图室-101

建筑学院

10:1011:30

数理学院

12:3012:50

信息学院

12:5016:00

法学院

8:309:10

49

制图室-102

人文学院(英语专业)

9:109:30

土木学院

9:3011:30

管理学院

12:3016:00

二、拍摄费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中国图片社201395日“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代收图像采集费20/人。请务必于拍摄后三天内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将拍摄费存入指定账号(中国工商银行:6222 0214 0201 6164 763,陈长林),并将注明学院、班级和拍摄人数的存款单或转账单的原件交至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图像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于331日前完成2016届毕业班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个人信息核对、修改工作。

2.拍摄背景为蓝色,拍摄时所穿上衣必须避开与拍摄背景颜色相同或相近的蓝、浅蓝、天蓝色等蓝色系。

3.请在331日之前安排好拍摄的班级顺序,并将电子文档(格式详见附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k@fjut.edu.cn

4.拍摄当天,请安排2名班干部参与组织,其中1名负责表格登记并核对数据、1名在场外维持秩序;另外安排一名学生干部作为总负责人,负责本学院现场拍摄联络和人数统计工作。

5.当天有课班级的相关学院请做好协调工作。

6.一个拍摄地点安排一个摄像组,每个摄像组拍摄进度为每小时约250人。

7.对个别漏拍或因故未能补拍的2016届毕业生,后果自负

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可乘坐公交车26421391128路到金祥路口下再往前100米或乘坐41439612212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往前100米可到达。

8.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286 3401181 2079 5503,陈老师。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电子图像采集班级顺序一览表

  

 

 教务处

201637

 

 

  

 

 

 

 

 

 

 

 

 

抄送:校长办公室、学工处、后勤处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2016年3月8

附件:

福建工程学院电子图像采集班级顺序一览表

学院(公章):

拍摄序号

班级名称

班干部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