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践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践教学运行管理,保证学校实践教学有序开展,请各学院组织实验中心和指导教师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验室使用计划制订和校外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使用计划安排
(一)实验室使用计划排设管理系统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登录方式为:点击学校主页——右侧快速链接“信息门户”,登录后点击“业务直通车”——“实验室系统”。
(二)实验室使用计划录入模式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需使用学校实验(训)室(含语音中心,不含公共机房部)完成的均需提交实验室使用计划。
2、各学院实验中心可根据运行需要,采用教师提交纸质《实验室使用计划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科”点击下载),实验人员在系统内代为录入实验教学计划的“实验员录入”模式或教师在系统内直接录入实验教学计划,实验中心相关人员审核的“教师录入”。
(三)实验室使用计划录入要求
1、实验教学计划录入和审核工作需在3月4日前完成。计划录入过程中如发现有实验教学项目新增或调整的情况,指导教师需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实验项目信息变更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科”点击下载),经相关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后报相关实验中心信息员录入。
2、各实验中心应做好实验课表的归档工作,并根据系统录入课表,每周在实验室门口公布本周课表作为督查依据。教务处将在开学第3周周一(3月7日)进行实践教学任务计划制订核查和实验课表提取工作。
3、实验课临时调、停课
(1)对部分实验室由于设备或指导人员有限需分多批次完成的实验项目,若存在部分批次时间在3月4日前尚无法确定的情况,允许先选择非实验室开放时间作为替代,如每天的十一、十二节课。在使用实验室批次确定后,由实验员及时在系统内申请调课修改成正确的上课时间。
(2)对于非突发事件的实验课信息修改,至少需在正式上课前两周在系统内录入正确的信息。教务处将严格以系统内的实验课表作为督导组听课的依据。
(3)对实验教学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维修、事假、病假等原因无法提前两周在系统内调整实验课表信息的,按实验课临时调、停课处理。需由任课教师在系统内打印审批表,由实验员、实验中心主任和开课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信息员在系统内审批。
二、校外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
(一)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平台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网址为www.xybsyw.com,或点击教务处主页——下方快速入口“校友邦中国大学生实践能力成长平台”。点击教师入口,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654321”。系统工作QQ群:697280772。
(二)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录入要求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的校外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都需在平台录入计划,进行教学过程信息化管理。校内课程设计和课内实践环节,可由各学院根据教学管理需要自行选择是否使用。
2、实践教学计划录入:由学院管理员在系统内进行实习计划录入,关联指导教师和班级。指导教师负责实习计划发布和实习要求制定,实习计划需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分散实习需设置岗位证明,学生提交岗位证明时一并上传《福建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和《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企业实习环节疫情防控联络函》(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科”点击下载)。集中实习可在第一次实习日志或周志处上传上述材料。
3、实践教学过程管理:指导教师需根据计划要求及时查看学生教学过程资料提交,开展过程指导,批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鉴定实习成果,完成实习效果评价等工作。过程性指导和批阅可在线上完成,不需要纸质材料打印后二次批阅。
(三)成绩及教学档案归档说明
1、以班级为单位的实习实践教学档案存档(推荐)要求:
(1)实习计划;
(2)班级成绩单;
(3)学生的实习报告;
(4)实习鉴定表。
(可导出电子文档,也可由学生打印后上交,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关于《实习鉴定表》。可根据专业实习特点在系统内选择合适的模板,建议各学院安装专业特点尽量选择统一的通用模板,需新增模板的,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上传。实习结束后,有需要的学院可通知学生打印后交由学院按要求存档。
3、成绩归档。现阶段注意做好平台与教务系统之间的衔接工作。实习实践管理平台重在实习全过程的记录和管理,可以导出实习任务的最终成绩,但由于平台内的任务分组运行模式可能与正方教务系统中存在不同,因此最终成绩导入教务系统时负责老师要认真比对,确保教务系统成绩与平台记录一致。
三、其他
各学院系统管理员和相关人员权限有调整的,请及时联系学校管理员调整权限,避免影响实践教学计划制订工作,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及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管理员:林贤进,联系电话:22863180。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