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竞赛日期与地点:
1.竞赛日期:
2.竞赛地点:旗山校区北校区田径场、南校区田径场(标枪、铁饼)
三、竞赛分组:学生男子组 学生女子组
教工男子甲、乙、丙组 教工女子甲、乙、丙组
四、参加单位
1、学生组
土木工程系、管理学院、文化传播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外语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法学系、环境与设备工程系、交通运输系、数理系、国脉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闽台科技学院
2、教工组
土木工程系、管理学院、文化传播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外语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法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环境与设备工程系、交通运输系、数理系、产业工会、后勤工会、机关、图书馆、国脉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闽台科技学院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组
跳 高 跳 远 三级跳远 铅 球
铁 饼 标 枪
2、教工组
(1)男子组
甲组:立定跳远 铅球 50米
乙组:
丙组:
(2)女子组
甲组:立定跳远 铅球
乙组:
丙组:
(3)4×100米接力(每队至少要有一名女运动员)
(4)趣味项目(实心球掷准积分赛、“袋鼠”跳接力、混合10人长绳“8”字跑)
六、竞赛方法
1、学生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2、教工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3、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两名,工作人员一名。
4、学生组各单位田径项目每项限报3名,每人限报2项(可兼接力),否则按报名顺序取消。
5、教工组各单位田径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名,每人限报2项(可兼接力),否则按报名顺序取消。趣味赛项目,每个项目报5男、5女。
6、学生组接力项目,各单位男、女每项限报一队,应在报名单上注明接力队员。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学生组
(1)凡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凡报名参加
(2)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者,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同时扣团体总分10分,并通报批评。
2、教工组
(1)男子甲组1961年10月31以前出生;
(2)女子甲组1966年10月31以前出生;
(3)男子乙组1961年11月1日至1971年10月31日出生;
(4)女子乙组1966年
(5)男子丙组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女子丙组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报名要求与时间
1、各单位报名表应于
2、建筑与规划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土木工程系、管理学院、环境与设备工程系还须上报学生裁判人员名单(非运动员,男15名,女5名)。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学生组、教工组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发给奖杯。
2、学生组取男子团体总分前三名、女子团体总分前三名,发给奖杯。
3、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进行计分,颁发证书。
4、学生组凡破校运动会记录者奖励5分。
5、学生组破校记录者奖励10分(同时破校运动会记录5分不再追加)。
6、学生组凡破省高校记录者奖励15分(同时破校记录10分不再追加)。
7、团体总分计算:以各单位的男、女运动员获得名次得分的总以及各项奖励分相加计算,得分多者名列前,如果得分相等,则依次按破省高校记录、校记录、校运动会记录和单项名次顺序进行评比。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相同,则并列名次。
8、报名参赛人数(队)不足录取名额时,则采取递减录取名额,即参加比赛的人数8人(队),则录取7名,人数为7人(队),则录取6名,以此类推。单项比赛不足三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大会通知有关单位在两天内改报其它项目。
9、学生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前八名,发给奖牌,但不列入田径团体总分评比。
10、教工组趣味赛项目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18、14、12、10、8、6、4、2进行计分。
十、竞赛规则
1、本届运动会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学生组4×
3、
4、教工组趣味赛项目竞赛规则见补充通知。
十一、其它
1、各系自备系旗一面。
2、各单位向大会统一借用队牌与号码布(交押金200元),队牌遗失或损坏每面赔偿100元,号码布遗失或损坏每张赔偿10元。
3、运动员进场穿的钉鞋的钉规定必须是0.6cm的短钉。
4、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其它未尽事宜以组委会最新通知为准。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九届校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