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福建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闽科计〔2011〕43号文,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2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指定题目研究项目和自选题目研究项目。指定题目的研究项目必须与省科技厅申报通知里所列的题目一致,不能修改,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计入各单位推荐项目数,因此我校教师可尽力争取申报。申报自选题目的教师应围绕通知里所列的4个领域自拟题目,自拟题目不能与所列方向标题完全一致。
2、科技厅给我校2个申报名额(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计入各单位推荐项目数),校内申报阶段希望各单位踊跃申报。
3、各申报单位应精心组织申报,并组织系(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最终提交的汇总表要按照先后进行排序。
4、2011年10月24日之前请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和各申报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校科研处。
5、项目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
6、申报项目除理论探索项目外,应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合作单位,合作协议电子文档应作为申请书的附件,书面合作协议书待立项后再行提交。
二、其他事项:
1、指定题目研究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自选题目研究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4、在研项目承担单位(任务书乙方)应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1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网上审核后提交。不报送纸质材料。
5、各单位应督促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尽快验收结题,到期未结题的,将相应减少该推荐单位申报推荐的名额。
6、指定题目由学校推荐系统提交后,申报人需提交纸质文档一式7份(包含附件),自选题目不需提交纸质文档。
联系电话:22863081;电子邮箱:jhk@fjut.edu.cn。
校科研处
2011.10.08
附件:闽科计〔2011〕43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