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现将《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11]50号)和《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1〕98号)两份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并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结合我校寒假放假具体情况,2012年学校副高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各申报人员接文件通知后到所在单位报名,并于12月8日前提交《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申报简表》到人事处职称科,领取评审表、申报表等,并办理外语免试、聘任证书续写、继续教育证书审核盖章等手续。
2、12月15日至12月26日,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按文件规定提交代表作送审材料到学校职改办。
3、学校职改办审核、汇总申报人员代表作材料,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汇报,1月10日前送教育厅职改办。
4、2月13日至3月1日前,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向所在系(部)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后,各系(部)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推荐表(教师系列)、副高以上任职资格预审表交学校职改办审核。
5. 3月10日前,学校职改办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对和整理工作,并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汇报汇总情况。
6. 学校拟于3月中旬前召开教师、实验以及教育管理中级评审委员会,完成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经公示后于3月底前将参评材料送教育厅职改办。
相关表格以及提交材料的要求省职改办确定后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按申报程序做好推荐工作,逾期漏报者责任自负。
职称科电话:22863043 联 系 人:朱智媛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