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各单位到期应结题(截至2011年12月)的各类科研项目清单发给你们,请及时清查、核对,并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项目的结题工作,否则将影响系(部)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结题工作的,应于合同到期之前及时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已经申请过一次延期的项目不得继续延期,务必完成项目结题。具体工作请根据各类项目的结题要求执行。结题工作说明如下:
一、报送材料
1. 结题报告书:各类结题报告书可从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 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应标注“****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二、报送方式
1. 科研项目须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报告书电子文档。科技厅项目除了在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结题外,还要求在学校科研系统中上传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2. 打印结题报告书(要求系部签字、盖章),教育厅项目1式4份 、科技厅项目1式2份、校内项目1式3份,项目成果1式2份。每份结题报告书要求按照结题报告、论文成果(复印件)等顺序装订在一起,交系(部)科研秘书。
3. 系部要审核结题材料成果原件,并对项目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4. 确实需延期的项目,要求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系部签字盖章)1式3份,交系(部)科研秘书;
5. 各系(部)科研秘书审核后从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结题汇总表1份(盖系章),统一报送科研处计划科。
三、报送时间:
四、联系人:
附件:
1.到期未结题或延期过后未结题项目表
2.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文件:关于2011年度各类科研项目申请结题的通知-闽工院〔2011〕科28号.doc
附件2:附件2-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