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班级: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闽工院教〔2007〕67号)的要求,学生评教一学期进行一次,本学期安排在6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2年6月1日~6月10日。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非集中性实践环节的各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参加评教人员
所有参加本学期课程学习的全日制学生。
四、注意事项
1. 要本着严肃、客观、公平、真实、负责的态度参与评教。
2. 评教之前应依据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学质量评价”一栏。
3. 评教时应按课程和评价内容逐项进行,不要遗漏,每评价一门课程后必须进行保存,所有课程评价结束后统一提交一次,否则系统将默认该同学未参加学生评教。
4. 评教过程中,对任课教师教学的其他主观评价可以写入“其他评价与建议”留言处(非必须项)。
5. 没有参与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正常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也不得参加全校性公选课的选课。
6. 禁止请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教,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 评价结果以匿名方式显示,即所评教师只能看到最终的评教结果而看不见评价主体的学号、姓名等个人信息。
五、其他
在评教过程中若遇到其他问题,请咨询本院系(部)教务员。
请各院系(部)做好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评教,以保证达到预期目的。评教结束后,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或教师,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