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9 访问次数: 203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符合申报的科技成果情况,认真及时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科技重大贡献奖,推荐的候选人,在我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创造出特别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成果,其主要论文论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学术专著出版二年以上(2013531日之前发表或出版)。

3、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成果,其核心技术必须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二年以上(20135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

4、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成果,必须应用或实施二年以上(20135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二、成果登记:各申报人应在2015626前将报奖项目成果登记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详见附件1)报至我处成果科,学校将报送教育厅和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并取得成果登记号。未取得成果登记号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项目公示:各申报人须于2015713前将公示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发至我处成果科邮箱。学校将发至教育厅科技处,并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注意经过公示的主要内容不得再变更。

四、网上提交:各申报人须于2015717前完成网上提交。

五、材料报送:各申报人须于2015727前将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等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送至我处成果科。

六、其他:因时间较紧,请申报人按照学校上述各时间点组织申报。上级部门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各申报人。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明华,电话:22863077Emailcgk@fjut.edu.cn

附件:附件1:福建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附件2: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内容(模板)

     附件3: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5〕6号)

                                      

                                    科 研 处

                                    2015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