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27 访问次数: 201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510

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研究,决定今年10月至12月份对我校各单位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工作在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验收。

二、验收范围

全校各基层单位(直属单位、机关工会除外)近两年来(20141月起)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其中对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复评验收;对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晋级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相应的等级验收。

三、工作程序

1.基层单位自查自评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召开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迎接检查工作,要根据验收标准,自建自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归类整理,补充完善部门工会网页内容;

2)写好共建家工作总结;

3)进行教职工群众测评;

4)在自查、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填好 “教工之家”申报表登记表;

5)向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递交《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及《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2.部门工会网页检查

校工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查看部门工会网页,进行预评分,(部门工会网页应设置 5―8个子栏目,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包括“维护、建设、教育、参与”四大工会职能的要求,反映部门工会工作动态、消息、报道,展示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的风采,并将部门工会网页与学校工会网页链接)。

3.现场检查验收

由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校工会组成检查验收小组,采用听、查、看、谈的方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标准及考核依据》(试行)逐项评分。具体程序:

1)听取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介绍支持开展共建家工作的情况;

2)听取基层单位工会领导关于建家工作介绍和自评分说明;

3)查验材料,查看教职工学习、工作活动场所及公开栏建设情况;

4)检查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汇总并评分;

5)检查验收小组向基层单位领导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4.考核、验收时,基层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一式八份)

2)建家工作总结(一式八份);

3)《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一式八份);

4)教职工填写的《群众测评表》;

5)《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6)建家及工会工作的各种文件、音像、图片、会议记录等资料和档案。

四、时间安排

1.各基层单位应于201511 20日前将《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工会邮箱;

220151120日前,完善部门工会网页项目和内容。

3.校工会办公室组织对部门工会网页的检查,校共建家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等级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教工之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将于201512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1.验收总分80--84分可授予校级合格“教工之家” ,验收总分85分以上可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通过复评,继续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晋级,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

2.验收通过的单位,由校党委、校行政和校工会联合授牌,并予以表彰。为支持基层单位“教工之家”建设,对完成总结、申报及自评工作的单位下拨1000元的基础建设费。对验收通过,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5000元,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3000元,以上奖金作为部门工会建家专项经费

3.凡评上校级以上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其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方可被推荐参加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及校工会推荐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凡评上校级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该单位方可参加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单位评选。

附件一: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附件三: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附件四: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校工会代章)

2015108

主题词: 教工之家  党政工共建  检查验收  通知                                        

  送:分管校领导  共建家领导小组成员  党政办  组织部 人事处   

校工会办公室                        201510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