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学校决定开展 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参评本科毕业生总数的 10%。
三、评选依据
《福建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福工大学工〔2023〕6 号)
四、评选时间
各学院应于 3 月 19 日之前完成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初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优秀毕业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评选条例 和程序,在规定比例内做好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宁缺毋滥。
(二)要在学生自我小结、评议小组评议和充分听取各方面 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将初评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学校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三)为了更好的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彰显我校人才培养成果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各学院应组织优秀毕业生认真撰写 先进事迹材料,并按不少于获奖总人数的 10%遴选提交学校。事 迹材料按考研心得,求职之路,大学感悟,公务员(包含选调、 选聘、事业单位)应试技巧等几个方向撰写,每个方向不得少于1 篇。
(四)对已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存在《福建理工大学优 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第六条款项之一的情形,学校将撤销其
所得的荣誉称号,收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五)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过程性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的归档收集、整理并留底备查。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3月19日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312,联系邮箱:
zizhu@fjut.edu.cn。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 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表
2.福建理工大学 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选汇总表
中共福建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 年 2 月 26 日
附件2:福建理工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ls